软件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者把进口的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再向外国销售,都按13%税率纳税。企业纳完增值税后,其增值税税负率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注意 :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材料; 二是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企业所得税
1)符合中国境内新成立条件的软件企业,自2018年12月31日起,计算利润年度优惠期,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新企业股东的实际出资中,非货币性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5%。
2)国家规划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意:申报重点软件企业时,需要考虑两点。一是税务机关将国家计划布局内享受重点软件企业税收政策的企业名单和备案材料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局具体组织实施鉴定工作,考核周期长;二是重点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可重复减免。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税率按15%计算; 申请重点软件企业的,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按25%税率计算。如果当年通过发改委考核,年底汇算清缴时,就可以按10%的税率计算,税费多退少补。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依照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如果企业专门用于软件产品的开发或扩大再生产而单独计算,则可以作为非应税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所得总额中扣除。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支出的员工培训费用,应当单独计算,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受员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的限制。
二、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需要按其所有销售额计算并缴纳增值税。然而,其减免的增值税额就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利润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小规模纳税人,税务筹划:在税收洼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新办公司X,把不享受税收优惠的业务移交给税收洼地的子公司、分公司或新办公司X,年销售额不超过180万,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2019.1.1-2021.12.31,对中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算下来,企业实际税率仅5%;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操作下来,实际税率只有10%。
2)适用范围: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一般为: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当然,中小企业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中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还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3)税务筹划:税收洼地设立子公司,把部分业务和人员调入该公司,使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再按5%~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必要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按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还是按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区域性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洼地(税率极低的地区)对入驻的企业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免征企业所得税,综合税率0.5%-3.16%;
2.增值税(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地方留存(50%)基础上的75%-90%;
3.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地方留存(40%)基础上的75%-90%;
4.重庆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税负率1.5%!
5.税收返还,按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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